李大钊纪念馆

 

       李大钊纪念馆经中共中央批准兴建,于1997年8月16日落成开馆,是全国首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全国三十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全国20家“我最向往的党史纪念地”之一、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李大钊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2019年12月5日上午10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李大钊纪念馆瞻仰厅举行。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罗强、唐山市政协副主席李长春、唐山市司法局局长侯西岭、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耿云飞、乐亭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兼李大钊纪念馆馆长姚清华、乐亭县委政法委书记王剑秋等省市县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罗强同志和李长春同志为李大钊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罗强同志和李长春同志为李大钊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侯西岭同志宣读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罗强同志向姚清华同志颁发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证书》

王剑秋同志代表乐亭县委政府致词

李大钊纪念馆副馆长于海英同志代表李大钊纪念馆做了表态发言

最后,罗强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李大钊纪念馆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李大钊纪念馆能够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表示祝贺。他指出“李大钊纪念馆以详实的文物资料和现代化的展示手法,全面系统地展现了李大钊同志的光辉事迹,特别是总结展示了李大钊同志作为伟大革命先驱的先进法治思想,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宪法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大的作用。李大钊纪念馆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更是一份使命担当。”

罗强同志发表重要讲话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罗强同志也提出了新的希望,他强调指出,李大钊纪念馆一定要深入挖掘,创新形式,弘扬法治内涵,讲好法治故事,引领法治文化,把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与现代化的展示手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地教育作用,将李大钊纪念馆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和宪法学习宣传的生动课堂。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认真参观了李大钊生平事迹陈列展览 

李大钊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定在全国第六个宪法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将进一步浓厚李大钊纪念馆深挖李大钊法治思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氛围。在举行揭牌仪式的同时,李大钊纪念馆和乐亭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二十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和服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为乐亭民众和前来参观的各地观众开展了法律宣传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李大钊纪念馆工作人员向群众们发放法治宣传材料

创建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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