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李大钊的生死观
生死观是人们对生与死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生道德信念的最高表现。从古至今,人对于死亡的恐惧,对于生命的珍惜,是与生俱来的。生死观的问题,是每一个人在成长和受教育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精神上、思想上的最大困惑。不同的宗派、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都会产生各自不同的生死观。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李大钊同志,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有过很多的论述,从中我们可以透视他的生死观。
一、生与死是自然的进化过程
李大钊在很多论述中,阐明了自己自然进化论的生死观,认为生与死都是人整个生命的一部份,有生有死,才能形成人类无始无终的大生命,而这种大生命就是大自然,死同生一样是大自然中的自然的现象。“吾以为宇宙大化之流行,盛衰起伏,循环无已,生者不能无死,毁者必有所成,健壮之前有衰颓,老大之后有青春,新生命之诞生,固常在累累坟墓之中也。”⑴因此,对于新陈代谢的规律不可抗拒而应正确对待。由这种观点出发,他总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不要因社会上一些衰老、颓废的现象而沮丧、而意气消沉,应该奋发青春之气,“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本其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锐敏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 ⑵在《青春》等文章中,李大钊着力阐述了他“青春”的宇宙观,其中也包含了他对生死、对生命的认知。他提出,“宇宙果有初乎?曰,初乎无也。果有终乎?曰,终乎无也。初乎无者,等于无初;终乎无者,等于无终。无初无终,是于空间为无限,于时间为无极。质言之,无而已矣,此绝对之说也。”他认为,宇宙在空间上是无限的,但就其中的每个个体而言,无论如何广大,却总是有限的;宇宙在时间上是无终的,但就其中的每个个体而言,“一生之命,如何其悠久,而终于有涯”。⑶从宇宙的全体看是无限的、绝对的,是无;从每一个个体看则是有限的、相对的,是有。他把每一个个体的变化过程称为“青春之进程”,把无始无终的宇宙运动称为“无尽之青春”。形成了他宇宙无尽、青春无尽的“青春”宇宙观。同时,他又指出,“宇宙大化,刻刻流转,决不停留。”⑷宇宙“大实在的瀑流永远由无始的实在向无终的实在奔流”,⑸因此,宇宙的总体是无始无终没有尽头的,而作为其中个体的人,时间、青春就像流水一样,转瞬即逝,“顾人之生也,苟不能窥见宇宙有无尽之青春,则自呱呱堕地,迄于老死,觉其间之春光,迅于电波之火,不可淹留”。⑹他告诫青年,一定要珍惜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浪费了时间就是牺牲了生命”,⑺要把握和利用好自己的大好青春,“惟真知爱青春者,乃能识宇宙有无尽之青春。惟真能识宇宙有无尽之青春者,乃能具此种精神与气魄。惟真有此种精神与气魄者,乃能永享宇宙无尽之青春。”⑻他鼓励有志有识的青年,应该“纵现在青春之我,扑杀过去青春之我,促今日青春之我,禅让明日青春之我。”⑼随着时代大潮生生不息的奔流,与时俱进地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发展自己的生命。
二、珍视生命,用以创造新生活
在军阀统治的黑暗年代,有一些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分子和一些青年,深感国家无望,民族无救,他们在政治上感到苦闷,前途渺茫找不到出路,因而往往消沉厌世,直至自杀成风。这些人中有的是被困难吓倒,失望厌世而自杀;有的是出于对国耻的一时激愤,含恨而自尽。针对这种厌世自杀的风气,李大钊写下了《厌世心与自觉心》、《北京的“华严”》、《新自杀季节》、《一个自杀的青年》、《青年厌世自杀问题》、《论自杀》等一系列文章,论述自杀问题,表明自己对自杀现象的观点和看法。以专门的精力去研究青年自杀问题,这在北大的教授中,李大钊是最突出的。在上述这些文章中李大钊从列举自杀的事实到对自杀现象的批评,分析了当时青年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病苦、烦闷、救国运动的积劳、生活境遇的困迫、对现实的怀疑失望等等,但其根源却是一些社会的问题与弊病。因此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样的自杀,个别的原因虽然不同,而时代文明与社会制度的缺陷,实在是他们的根本原因、共同原因”。⑽他还进一步提出自己的主张,“与其说自杀的行为是罪恶的行为,不如说自杀流行的社会,是罪恶的社会;与其责难自杀的人,不如补救促其自杀流行的社会缺陷。” ⑾他肯定那些自杀而死的不幸青年不是醉生梦死的青年,肯定“青年自杀的流行,是青年觉醒的第一步,是迷乱社会颓废时代里的曙光一闪”。⑿但是,在肯定自杀青年爱国心的前提下,对青年的自杀,李大钊态度鲜明地表示坚决反对。他认为因国耻激愤而自杀者,其爱国之心可敬,但行为不足取;因困难失望而自杀者,更是完全错误的。就自杀本身来讲,“自杀之举,非出于精神丧失之徒,即出于薄志弱行之辈”⒀,这些人,他们“只知厌倦卑污的生活,不知创造高尚的生活,他们只知道向死里逃避旧生活,不知道向死里寻找新生活”。⒁在李大钊看来,如果青年和民众都因为消极绝望而去自杀,那么“国家之亡,非人亡我,我自亡之;亡国之罪,无与于人,我自尸之。少年锐志,而亦若此,是亡国之少年,非兴国之少年也。”⒂他进而鼓励人们要懂得在黑暗中创造光明,在苦闷中创造高尚的生活,而绝不可以悲观或自杀。不要做“旧生活的逃避者”而要做“旧生活的反抗者”;不要做“新生活的绝灭者”而要做“新生活的创造者”⒃。要“拿出自杀的决心,牺牲的精神,反抗这颓废的时代文明,改造这缺陷的社会制度,创造一种有趣味有理想的生活。”⒄即使非死不可,也应该死于和敌人对垒的战场,“即怀必死之志,亦当忍死须臾,以待横刀跃马,效命疆场,则男儿之死,为不虚死”。⒅
三、为发展生命敢于牺牲生命
李大钊在经历了血与火的实际斗争,特别是明确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以后,对于生死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1919年11月,李大钊专门作了《牺牲》一文,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生死观。“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川。绝壮的音乐,多是悲凉的韵调。高尚的生活,常在壮烈的牺牲中。”这篇短文虽然不足百字,但我们却可以从诗一般的语言中感受到他火热的激情,精深的哲理,崇高的境界。短短百字,集中体现了李大钊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坦荡胸怀,使他的生死观得到了最高升华,至今读来仍使人仿佛看到他“就义从容甚,大节凛不辱”(陈毅诗),在牺牲中得到永生的光辉形象。
李大钊看来,若人生没有意义,虽活百年犹如旦夕,若有意义,即使短命,犹如丰年。人要珍视和发展自己的生命,但人也是固有一死的,如果是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的利益而死便是死得其所,“我们的目的,在废除人类间的阶级,在灭绝人类间的僭擅,但能达到这个目的,流血的事,非所必要,然亦非所敢辞。要知道,牺牲永是成功的代价。”⒆李大钊自束发受书,便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奔走呼号,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把自己的生命和中国革命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从事革命活动的过程中,他多次遭到反动政府的通缉,特别是1926年“三·一八”之后,白色恐怖笼罩了整个北方,他更加处于十分危险之中,但他考虑到在北京,党还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而国共两党北方的负责同志已先后南撤,需要有人主持北方的工作。因此,李大钊多次谢绝同志和朋友们让他离京南下的劝说,毅然坚守在北京,领导中共北方区委和部分国民党左派同敌人进行斗争。被捕后,在警察厅的看守所里22天,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始终严守党的秘密,维护党和革命的荣誉。正如当时《晨报》和《世界日报》所报道的,他面对死亡“态度甚从容,毫不惊慌”,“俨然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⒇“精神甚为焕发,态度极为镇静,自称为马克思学说崇信者,对于其他之一切行为,则谓概不知晓”。(21) 表现出了一位共产党人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概。在阴森恐怖的刑场上,他“神色未变”,“首登绞刑台”, 舍生赴死,从容就义,为共产主义事业献出自己年仅38岁的宝贵生命。他的这种大无畏的精神,他的这种面对死亡镇定从容,来自他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坚定信仰,来自他对革命事业的必胜信念,也来自他对生与死的大彻大悟。
生死观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信仰的问题。李大钊的人生观,集中体现了他的爱国爱民的思想,他的生死观则是从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出发的,他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寻求民族解放、国家富强的斗争中去,投入到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的实践中去。为了追求真理,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他甘愿奉献个人的一切,时间、精力、金钱直至宝贵的生命,他的生死观是无产阶级“为革命而生,生得伟大,为革命而死,死得光荣”生死观的集中概括。
注释:
⑴⑵⑶⑹⑻⑼⒀⒂⒅《李大钊全集》第二卷第365页、366页、382页、390页、384页、392页、318页、318页、31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⑷⑸⑺⑽⑾⑿⒁⒃⒄《李大钊全集》第三卷第10页、12页、360页、408页、409页、411页、411页、411页、411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⒆《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65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⒇1927年4月8日《晨报》
(21) 1927年4月8日《世界日报》
作者 李大钊纪念馆 王海